关于庐阳区2025—2026学年度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5-08 16:36 作者:中层来源:合肥六安路小学 【字体:
   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实现立德树人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育人目标,进一步发挥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头作用,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全面发展,现将学校区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等评选方案制定如下:

一、评选表彰范围
1.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
2.先进班集体
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下列条件
1.思想品德好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中国共产党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,自觉遵守《学生守则》和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讲文明、懂礼貌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严格要求自己,表现突出;积极参加学校共青团或少先队组织的各项公益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;乐于思考,善于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际中,有较强的动手能力;善于交往,不怕挫折,自我调控能力较强。
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在校级或班级担任小干部,工作实践突出,管理能力良好,在各项活动中起积极带头作用,截止评选时任职满一年以上。
2.学习好。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学习,勤于思考,学习习惯良好,各科成绩优良目发展平衡,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3.身体好。坚持锻炼身体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;体育成绩优良,能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。

(二)优秀少先队员应具备下列条件
1.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科学、热爱劳动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争当“新时代好队员”;
2.熟知队章、队史,热爱少先队组织,主动参与队的管理;
3.积极参加各类少先队主题活动;
4.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进步;
5.遵守行为规范,帮助他人,在队员中有一定的影响。

(三)先进班集体应具备下列条件
1.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联系群众的班级,积极带领全班同学奋发向上,后进同学转化工作成绩显著。
2.应有良好的班风。能遵纪守法、团结互助,具有朝气蓬勃,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和优良环境。无违法违纪学生。
3.应具有严谨求实、刻苦钻研、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。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同年级中居中等以上水平,或原来基础薄弱,经过努力,学习成绩有大面积提高。
4.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。注意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,并取得一定的成绩。

三、相关要求
1.评选表彰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统筹开展,由少先队、教导处协同负责组织实施;班级内开展评选时,须广泛征求各学科教师意见,确保评选的全面性和客观性。
2.评选工作须严格恪守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全程规范操作、阳光透明,严禁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、弄虚作假。通过公开评选、规范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)等举措,切实促进学校校风、班风、学风建设。
3.参选学生及班集体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,严禁伪造、篡改相关信息。学校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,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,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;已获得荣誉的,予以撤销并通报。
4.当年个人或班集体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对学校声誉造成较大影响,或存在师德师风相关问题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,取消其当年个人及集体所有评优资格。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